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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

12月 |11月 |10月 |9月 |8月 |7月 |6月 |5月 |4月 |3月 |2月 |1月
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12月
一、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稱為家庭暴力?

狹義的家庭暴力︰指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間所發生的虐待和暴力行為。
廣義的家庭暴力︰包括與家庭具有親密關係的成員間,例如男女朋友、同居人之間的虐待和暴力行為亦屬家庭暴力的範圍。

二、當你被男友恐嚇或毆打時該怎麼辦?

◎被毆打時,請保持冷靜,不再說刺激的話來挑起對方的憤怒,避免以動作來火上加油,把事情弄得更糟,妳要作的是

  1. 保護自己:尤其是頭、臉、頸和腹部。
  2. 大聲呼救:請家人、鄰居幫忙。
  3. 逃離現場:到鄰居、親戚、朋友或婚姻暴力的處理機構去找人幫忙。
  4. 請警察協助。

◎有用的24小時求助熱線,包括:

  1. 080-000-600:全國家庭暴力免付費專線—台北市還可以打080-024-995
  2. 110:警察勤務指揮報案中心
  3. 113:全國婦幼保護專線
  4. 06-637-0074:台南縣婦幼保護專線
  5. 06-298-8995:台南市婦女保護專線
  6. 07-535-5920:高雄市婦女保護專線
  7. 07-622-9595:高雄縣性侵害防治中心
◎當熱線出現電腦語音或答錄機的聲音,請耐心聽完它要說的訊息、並依指示選擇,不要立刻掛斷。當熱線人員態度令妳生氣或不能給妳幫助時,請詢問對方的姓名,堅定地告訴她(他)妳有權利得到幫助,必要時要求與主管談話,妳不需要輕易讓步。
*以智慧照亮別人、用行動肯定自己*
本校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專線 06-2667328
06-2664911轉1208或1580 申訴窗口:學務處秘書
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11月
※正確預防及安全守則(二)
面對歹徒─冷靜是最佳的自我保護
  • 遭遇襲擊時
    保持冷靜是不二法則,這點雖不容易做到,但卻是自我保護的最重要方法
  • 降低歹徒的警戒心
    • 無論攻擊歹徒與否,皆應儘量降低歹徒的警戒心,使歹徒易於分心,增加逃脫的機會
    • 如歹徒持有刀械等武器,應設法讓歹徒放下武器
  • 與歹徒攀談
    儘量使用方法拖延、困惑歹徒、如告訴歹徒你正值生理期、懷孕、生病(如性病、高傅染疾病),或要求歹徒更換至你較熟悉可掌控的地點
  • 選擇歹徒最弱的部位攻擊
    若情況允許,攻擊歹徒而逃脫的機會很大,歹徒的眼、耳、鼻、髮、下體等脆弱的部分給與奮力一擊後,趕快逃跑,儘快求救
  • 僅有一次逃脫機會
    • 萬一遭遇歹徒施暴時,保持冷靜,衡量打擊歹徒後的利弊得失,及攻擊後逃脫的機會有多少。如果可以,尋找僅有的一次機會,針對人體要害,在最短時間內奮力一擊,並趕緊逃離現場
    • 逃脫時,求救以喊「失火」代替喊救命或非禮,較容易引起注意
  • 運用身體自我防衛
    • 手指(戳擊歹徒眼睛)
    • 指甲(可抓襲歹徒臉部喉嚨)
    • 肘部(可撞擊歹徒胸腹部)
    • 膝蓋(可頂撞歹徒鼠蹊部)
  • 運用隨身攜帶物防衛
    • 高跟鞋跟、雨傘
    • 拐仗、原子筆
    • 鑰匙、梳子
    • 戒指、皮包
    • 皮帶、金屬髮夾

--節錄自內政部警政署婦幼專區網頁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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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10月
※正確預防及安全守則(一)
高警覺心─安全的不二法門
  • 提高自我警戒的心
    • 假設在自己每天生活必經的路線,包括上、下樓梯,電梯間、行路間、搭車時:
      • 如果有人襲擊自己,該怎麼辦?
      • 怎麼因應?
      • 如何逃脫?
      • 是否反抗?
      • 是否可因地制宜,並伺機逃跑?
    • 當侵害發生時,絕大部分的人是驚慌,不知如何反應,因此平時即設想可能之狀況及自己應如何反應,可幫助自己在緊急狀況時,仍保有理智的頭腦
  • 高危險地點
    • 高層建築物中的昇降梯及頂樓公用陽台
    • 傅統樓梯的轉角處
    • 密閉大廈長廊易於阻隔視線的死角
    • 無人管理的盥洗室
    • 無照明設備的狹巷路段
    • 停車場
    • 公園灌木叢或荒遠野道河堤
    • 設計不良的地下道末端
    • 廢棄的空屋舊宅
    • 偏僻的公共廁所
    • 自宅或朋友的住宅
      ◎約會強暴、熟識者強暴及亂倫案件佔全部性侵害案件五成以上
  • 防身配備
    • 哨子
    • 警報器
  • 就近取材的防身之物
    • 石頭磚塊
    • 木棍樹枝 、沙子

--節錄自內政部警政署婦幼專區網頁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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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9月
一、「全國婦幼保護專線--113」

「全國婦幼保護專線--113」為24小時免付費的求助電話,當學生或家長遭遇家庭暴力或性侵害,只要撥打這支電話求助,專線系統就會將電話轉接到當地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,由專業社工提供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問題協談、討論安全計劃、法律諮詢、聯繫警察人員提供緊急救援等各項服務。

二、校園安全死角:

如樓梯間、廁所、茶水間、停車場、偏遠教室、乏人注意之邊緣運動場地、樹林、花叢及綠地、校園四周圍牆邊。

三、校園安全須知:
  1. 不要單獨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。
  2. 在學校的作息時間應讓父母親友清楚瞭解。
  3. 上廁所、到人少的校區時,要有同學相伴。
  4. 在學校遇見沒有過或可疑的人時,儘速向導師或教官室報告。並注意是否有徘徊校園周圍的可疑人物。
  5. 遇離職之教職員工有所邀約,切忌單獨赴約。
  6. 在校園的上課、放學、午休等時間應配合學校之作息時間,避免落單。
  7. 路過學校死角時,應提高警察。
*以智慧照亮別人、用行動肯定自己*
本校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專線 06-26673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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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8月
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處理程序說明

一、被害人為學生

若加害人為學校教、職、工、生者,依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規定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加害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(加害人為校長者則向所屬主管機關提出),並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於二個月之內完成調查(必要時得延長二次,每次以一個月為限)。

加害人或被害人對於結果若有不服,可在二十日內向學校(或所屬主管機關)提出申復。

對於申復結果不服者,則依以下規定提起申訴等救濟措施:教師依《教師法》規定辦理;公立學校職員依《公務人員保障法》辦理,私立學校職員及公私立學校工友依《兩性工作平等法》辦理;學生則向學校提起申訴;軍訓教官依教育部頒訂之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申訴處理作業規定》提起申訴。

若加害人為學校以外人士者,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,性騷擾事件被害人並得依據《性騷擾防治法》規定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,向加害人所屬機關(公務員身份)、部隊(軍人身份)、機構(民間公司行號)、僱用人或直轄市暨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等救濟措施。

二、被害人為學校教、職、工、生者:

被害人與加害人同為學校教、職、工身分,則依據《兩性工作平等法》之規定向學校權責單位提出申訴,並由學校進行調查。加害人或受害人對於學校權責單位調查結果不服者,則依其身分不同分別依照《教師法》、《公務人員保障法》、《兩性工作平等法》、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申訴處理作業規定》等法規提起申訴等救濟措施。

若加害人為學生身份,則依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規定,由被害人向加害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處理。

若加害人身份為學校以外人士者,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,性騷擾事件被害人並得依據《性騷擾防治法》規定於事件發生後一年內,向加害人所屬機關、部隊、機構、僱用人或直轄市暨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等救濟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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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7月

我國在近年來陸續頒布施行《兩性工作平等法》、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、《性騷擾防治法》(自95年2月5日正式施行)等法律,其目的即在積極保障國人在性及性別方面的自主權,並透過各種管理與教育機制,促使國人建立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正確觀念。

一、性別平等教育法
  1. 本法立法意旨為「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,消除性別歧視,維護人格尊嚴,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」。
  2. 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處理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,必須雙方同為學校成員且其中一方為學生。
二、兩性工作平等法
  1. 本法立法之旨意為「保障兩性工作權之平等,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、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」。
  2. 有關於學校教師、職員、工作(受雇者)與學校(雇主)之間有兩性工作平權問題,均適用於本法。
三、性騷擾防治法
  1. 其立法意旨為「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」。
  2. 本法適用除了學校教、職、工、生與學生之間的性騷擾事件(由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處理)及教、職、工與學校之間(受雇關係內)的性騷擾事件(由《兩性工作平等法》處理)之外的所有性騷擾事件(例如學校教、職、工、生與一般民眾之間的性騷擾事件)均適用於本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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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6月
女子防身術教學
  • 提高警覺,養成隨時注意身邊人、事、物的習慣,歹徒便無機可乘。
  • 時常在心理演練一些實際上可能發生的情況,並擬妥因應對策,以出其不意之反應扭轉劣勢。如果您時常在心理模擬一些被害情境,預先演練各種反應策略,真正遇到狀況時,這些練習會幫助您保持頭腦清醒而作出理性而快速的反應。
  • 善用隨身或就近可取用之物品防身。
  • 打擊歹徒關節與十大要害。
  • 切記「處變不驚」,保持冷靜、沉著應對,因為脫逃的機會稍縱即逝。可以喊叫求援,但不要無謂的尖叫,以免激怒歹徒甚至引發殺機。
  • 儘量使用各種方法延遲、敷衍、虛應或與其攀談,也就是發揮「防身EQ」,暗自思考脫逃方法,可以告訴歹徒生病或不方便,如:
    1. 正值生理期。
    2. 染有性病、婦女疾病等。
    3. 已懷孕。
    4. 虛與委蛇,如要求更換地點,到有助於脫逃的地方。
    5. 如歹陡係以劫財為目的,應先存「花錢消災」的處置事宜,事後報警。
    6. 應儘量降低歹徒的警戒心,並設法使其分心,以減少被害及增加脫逃機會。
    7. 欲攻擊歹徒前,確定攻擊的方式與部位、歹徒傷害的程度、脫逃的路線、脫逃的機會,並預估成功的比率。
    8. 歹徒如有持械,應設去誘其放下武器後再攻擊。
    9. 攻擊之時要找最恰當的時機,打擊歹徒最脆弱的部位,如眼、耳、鼻、喉、鼠蹊部。
    10. 如決定攻擊歹徒,必須全力一搏,不可猶豫。
    11. 儘量就地取材,使用身旁的物品作為攻擊的協助。
    12. 攻擊後要記得立刻喊叫並逃走。 喊叫時應長且大聲。

2010-11-05_164037


--以上資料摘自台中縣警察局婦幼隊<家暴與性侵害防治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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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5月
認識歹徒的技倆
一、在公共場所:
  1. 部份歹徒習慣於在某種公共場所,偽裝大學生或有經濟基礎者,藉機與妳認識,彬彬有禮爭取好感與信任,進而邀妳見面,再行非禮劫財。
  2. 有些歹徒偽裝病痛,以引發妳的同情,或假裝躲避不良份子追殺,請求妳掩護,趁你疏於防範之時橫加威脅。
  3. 歹徒利用假車禍,強拉被害人上車,帶至偏遠地區加以施暴。
二、在租賃地區:
  1. 也有歹徒偽裝學生,混入校外賃居住所附近,乘機偷窺單生女子作息,進而偷竊或對女生施暴。
  2. 歹徒假借整修、檢查、推銷人員等藉口進入屋內,以達施暴目的。
  3. 歹徒偽裝有房屋出租,對於前來租賃的單身女子伺機施暴。

三、在校區

  1. 歹徒假冒為學校教職員工或同學,以給予協助辦理手續或請求協助為由,乘機侵犯施騙。
  2. 歹徒也可能先行藉機潛入女生宿舍,隱藏於浴室、廁所,或幽暗處,偷窺女同學入廁、更衣、沐浴,甚而加害女同學。
  3. 有些歹徒會夜間偽裝到學校找同學,誘妳帶路,乘機施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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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4月
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處理程序說明:
一、提高自我警戒心

假設在自己每天生活必經的路線,包括上、下樓梯,電梯、行路間、搭車時;如果有人襲擊自己該怎麼辦?怎麼因應?如何逃脫?是否反抗?是否因地制宜,並伺機逃跑?以事先有心理準備,臨危時,較易應變。因此,平時常和女伴們研究對策,並勤加練習。真的能否迅速反應,或是以最有效的方式阻止並反擊色狼。妳現在就可以站在鏡子前,看看自己能不能很自然又很憤怒的罵一句粗話,或是舉起拳頭大罵:「幹什麼!你這個神經病!不要臉!欠揍啊!」或者,先大喊「色狼」開始練習吧!

二、面對歹徒—冷靜是最佳的自我保護

遭遇襲擊時

遭遇襲擊時,要保持冷靜,這點雖不容易做到,但卻是自我保護的最重要方法。

降低歹徒的警戒心

無論攻擊歹徒與否,皆應技巧地降低歹徒的警戒心,使歹徒易於分心,增加脫逃的機會。如歹徒持有刀械等武器,應設法讓歹徒放下武器。

與歹徒攀談

儘量使用方法拖延、困惑歹徒,如告訴歹徒你正值生理期、懷孕、生病(如性病、愛滋病、高傳染疾病),或要求歹徒更換至你所熟悉可掌控的地方。

選擇歹徒最脆弱的部位攻擊

若情況允許,攻擊歹徒而脫逃的機會很大;歹徒的眼、耳、鼻、髮、下體等脆弱的部位,給與奮力一擊後,趕快逃跑,儘快求救。

僅有一次逃脫機會

萬一遭遇歹徒施暴時,要保持冷靜,衡量打擊歹徒後的利弊得失,及攻擊後逃脫的機會有多少。如果可以,尋找僅有的一次機會,針對人體要害,在最短時間內奮力一擊,並趕快逃離現場。脫逃求救時,以喊「失火」代替喊救命或非禮,較容易引起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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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3月

一、謹記防身原則:

  1. 隨時提高警覺,避開可能出現的「治安盲點」,避免陷入危機,以不發生為原則。
  2. 尋找僅有的一次機會,針對人體要害,在短時間內,奮力的一擊,迅速逃離現場。(仔細評估打擊歹徒後的利弊得失與攻擊後逃脫的機會)
  3. 面對歹徒時,保持冷靜,暗自思考脫逃方法,謹記驚慌於事無補,甚而可能引發歹徒攻擊。
  4. 歹徒持有刀械或武器時需注意,想辦法令其放下武器後再反抗。
  5. 牢記歹徒特徵。
  6. 熟練使用防身器物。
二、約會安全注意須知:
  1. 不要貿然赴約,尤其對於第一次約會對象,必須提高警覺,最好由友人陪同前往。
  2. 赴約前告訴家人前往地點,約會對象及返家時間。
  3. 約會時注意穿著應適當,言行舉止端莊得宜。
  4. 處理飲料機靈警覺,中途離座,不可再喝該飲料(並拒絕飲酒)。
  5. 赴約前應瞭解約會行程,並選擇約會安全地點(不要答應臨時更換約會地點)。
  6. 不要拖延約會時間,儘量提早返家,或由家人接送。
  7. 不要答應深夜的約會。
  8. 不要將自己陷入危險情境或危險地點(如被主人摟抱或進主人房間、臥室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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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2月
一、性騷擾的界定

一切不受到歡迎的,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,讓被行為者感到不舒服,不自在,覺得被冒犯,被侮辱;在嚴重的情況下,會影響到被行為者就學或就業的機會或表現者。

二、性騷擾的行為種類

(一)敵意環境的性騷擾

  1. 性別騷擾:嘲諷、羞辱或貶抑被行為人的生理性別,性別特質或性取向之價值或尊嚴(如:「太平公主」、「娘娘腔」、「男人婆」等評語,貶抑某性別的黃色笑話)
  2. 性挑逗:挑逗或侵擾被行為人的身體或性態度(如:「吃豆腐」言行,探詢性隱私等)

(二)交換式的性騷擾

  1. 性賄賂:以利誘方式要求被行為人提供性服務
  2. 性脅迫:以威脅方式要求被行為人提供性服務
  3. 性侵害:(刑法第二二一條所界定之強制性交行為)

三、如何制止性騷擾?

  • 意識(Consciousness): 對性騷擾的本質(即權力差異)有正確的認知與敏銳的覺察。
  • 承諾(Commitment): 承諾重視並護衛自己的身體及性自主權。
  • 信心(Confidence): 對自己身體及性態的直覺要有信心。
  • 溝通(Communication): 以直接(如:面質,寫信等)或間接(如:請他人轉告)的方式,讓對方知道他(她)的言行是不受到歡迎的,並要求對方立即停止該言行。
  • 控制(Control): 若對方仍然故我,蓄意騷擾,則可考慮採取積極的因應策略,如:告訴可信任之人、留下詳盡記錄,寄出存證信函,向學校提出申訴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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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及性侵犯防治專刊 01月
一、何謂「性騷擾」?

清大小紅帽工作群將「性騷擾」界定為:「不受歡迎的性侵犯、性的循私,以及其他具有性意涵的口語或文字溝通、或身體行為等。」依其情節輕重,大致將日常生活中常遭遇的性騷擾行為區分為五個等級:

  1. 性別騷擾:舉凡一切強化「女性是次等性別」印象的一切言行,包括各種帶有性意涵、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,以及侮辱、貶抑或敵視女性或同性戀者的言詞或態度,都在此之列。
  2. 性挑逗:包括一切不受歡迎、不合宜或帶有攻擊性的口頭或肢體上的吃豆腐行為。
  3. 性賄賂:以同意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的手段。
  4. 性要脅:以威脅或霸王硬上弓的手段強迫性行為或性服務。
  5. 性攻擊:強姦以及任何造成肢體傷害的暴力動作或異常性行為,如毆妻、性虐待……等。

當上述的任何一種情境發生時,不論是多麼輕微,只要是讓女性同胞覺得任何的不適、不舒服的感覺時,均應立即加以制止。

二、「性騷擾」行為包括:
  1. 輕微的口語猥褻。
  2. 騷擾者暴露隱私或生殖器,或者要求受害者暴露隱私或生殖器。
  3. 碰觸或撫摸身體。
  4. 強迫親吻。
  5. 被拍裸照。
  6. 現場色情表演。
  7. 和騷擾者表演猥褻行為。
三、「性侵害」則包括較為嚴重的:

如強姦(強暴)及性虐待等行為。

(以上資料來源:李郁文、邱美華著:兩性教育與生涯規劃團體諮商主題工作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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